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2025(最新)
来源:欧宝体育直播在线 发布时间:2025-11-19 04:57:54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上班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上班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上班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上班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上班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档位最多为四档。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换句话说,从省域范围内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出发,各省有了相对自主的划分权,最低工资划分也不再追求“笼统”,而是依据实际,更有“层次感”。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平均薪资、经济发展水平和总体就业状况等因素。
企业如果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举报途径包括12333热线、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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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公布!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及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详见正文。
东莞市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维持2024年保障标准不变,详见正文。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企业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东莞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分别有哪些不同呢?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取吗?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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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上班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上班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上班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上班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上班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档位最多为四档。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换句话说,从省域范围内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出发,各省有了相对自主的划分权,最低工资划分也不再追求“笼统”,而是依据实际,更有“层次感”。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平均薪资、经济发展水平和总体就业状况等因素。
企业如果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举报途径包括12333热线、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